【基本内容】:
辽金两个王朝作为少数民族政权,在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成熟上,经历了一个逐步吸收、采纳汉制的过程。其立法以金的《泰和律义》较为成功。
【概念辨析】:
《泰和律义》
是金朝法制简称最具成就的一部法典。它是金章宗时期制订,以《唐律疏议》为蓝本,并取《宋刑统》的疏义加以诠释,其篇目与唐律相同,共12篇30卷,但内容有所不同。它是金代常行的法典,但由于金代战事频繁,法律在实际生活中并未很好的贯彻执行。
【疑难分析】:
如何理解辽、金的主要立法活动?
(1)辽的立法先有阿保机时代的民族统治色彩,其后在实践中逐渐用唐律来作为统一法律加以适用,到兴宗时代制定了《新定条制》,道宗时期曾试图彻底统一辽的法律制度,制定了《重熙条制》。
(2)金朝建立之初,以女真族习惯法为主要法律,到熙宗时制定《皇统制条》成为第一部成文法典;海陵王执政时颁布《续降诏书》,与《皇统制条》并行;世宗时颁布《大定重修制度》以统一法律;章宗时制定的《泰和律义》则成为金朝最具成就的法律,同时还有行政法规《律令》、《敕条》和《六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