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秦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这种集权专制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实行君主领导下的封建官僚体制和郡县制行政区划;在经济上实行小农式土地私有化和重农轻商;在法律上实行依“法”治国,建立一体化的司法体制。
以法(法律)、势(赏罚)、术(君主控制大臣的技术)为主要思想的法家学说对秦朝的影响是巨大的。在“法治”方面,秦实行皇帝主导立法的“法令由一统”和“事皆绝于法”的指导思想。但必须指出的是,它所指的“法治”,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法治,而实际上是“罚治”,即以刑罚治国。
【概念辨析】:
1.法令由一统:它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指秦的律令成为全国统一的法律法令,二是指秦朝的皇帝拥有最高立法权,君主在法律实施方面拥有绝对权威。
2.事皆决于法:法即罚。它是指秦朝将刑罚处罚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主要手段。秦朝的刑罚体系严密,以严刑酷罚(肉刑)惩处违反国家有关在政治、经济、行政等方面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