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
【学习目标】
通过对绪论的学习,了解中国法律发展的基本线索;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学习建议】:
绪论部分简要的分析了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是学习这门课程的重要线索。通过绪论的学习,应掌握两个知识点:一、中国法律演变、发展的大致过程;二、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点。
【本章知识点】:
1. 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主要过程。
2.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概念辨析】:
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点:
立法主体
| 君主制法,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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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
| 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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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主要内容
| 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法典中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 在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同时,也有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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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与行政的关系 | 司法从属于行政。不同等级的行政官员同时也是不同管辖范围的司法官员 |
【难点分析】:
如何理解中国法律制度在古代和近代的发展、演变的过程。
发展阶段 | 法律制度特点 |
中国法早期发展阶段(夏、商、西周) | 中国法律发展的源头起自于夏朝,与中国文明的起源同步。商朝、西周确立起以“亲亲”、“尊尊”为主要原则的宗法制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形成与中国文明发源的特点密切相关。 |
成文法及“法治”阶段(春秋、战国、秦) | 随着中国文明的继续发展,社会经济的逐渐发达,在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社会制度的巨变,法律制度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成文法及法典的编纂,是这一时期法制的主要特点,尤其是这一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的发展充分准备了理论依据。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在中国确立了战国法家提出的君主专制制度,并实施了法家提出的“法治”方针。 |
法律儒家化阶段(两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 | 秦朝的速亡为儒家思想与君主专制制度相互结合提供了一条途径。从汉朝开始,一直延伸到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是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的时期,即法律儒家化。隋唐时期,伴随着《唐绿疏议》的制定与颁布,彻底完成了儒家的礼教与法家的“法治”的融合,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完备与成熟,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就此形成。 |
法典与案例结合阶段 | 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明、清两代王朝的法律制度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典型代表。 |
近代法律(清末、中华民国) | 清末,西方社会制度冲击东方文明,中国古代社会制度开始解体。传统法律制度在清末变法修律后也宣告消亡,中国开始步入法律近代化的新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法律的发展是以吸收、融合西方法律制度体系为主要内容,到中华民国南京政府制定、颁布“六法”为止,法律近代化的工作告一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