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最大变化是法家法治思想的盛行和《法经》的制定。
一、法治思想的主要特点:无论亲属贵贱,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颁布成文法;实施重刑,即重刑轻罪。
二、魏国、楚国、秦国相继在法家代表人物的指导下进行变法。其中以秦国的变法最为彻底、最成功。
三、李悝制定《法经》,它是中国第一步封建法典。
【疑难分析】:
战国时期盛行的法治主义在哪些方面与西周时期的礼制思想完全对立?
法治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刑罚作为治理社会的主要手段。这与西周的礼制思想或法律指导思想是完全相反的。
法治主义 | 礼制思想 | |
法律适用主体 |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
法律形式 | 公布成文法 | 秘密法 |
礼与刑的关系 | 行刑,重其轻者 | 明德慎罚 礼主刑辅 |
【概念辨析】:
《法经》:
战国时期,魏文侯相李悝集其他诸侯国立法之大成,制定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名为《法经》。《法经》以“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作为指导思想,首重对盗贼的惩处、追捕、囚禁,以杂法将法网严密化,又以具法规定量刑的通例。《法经》诸法合体,在编纂体例上对后世立法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