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两汉司法制度由司法机构(中央和地方)、诉讼审判制度及独具特色的春秋决狱组成。
一、两汉的中央司法机构由尚书、廷尉、御史大夫组成;地方司法机构由郡县两极构成。
二、汉朝的诉讼和审判制度主要有:告劾、逮捕、羁押、审判、复审、执行组成。
三、春秋决狱。
【概念辨析】:春秋决狱:
它又称“经义决狱”,西汉的董仲舒首先倡导用儒家经典,特别是《春秋》中的经义,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春秋决狱为当时统治者所确认,历久不衰。在法律尚不完备的历史条件下,不失为审判依据的一种补充,也推动了法律的儒家化;但是在具体实行中不免存在着主观擅断的流弊。
【课堂练习】:
1.约法三章
2.汉律六十篇
3.《九章律》
4.黄老思想
5.《垂令》
6.比
7.《沈命法》
8.亲亲得相首匿
9.上请
10.七出
11.察举
12.征辟
13.宁告之科
14.上报
15.上计律
16.录囚
17.春秋决狱:
18.秋冬行刑
19.六条问事
20.论心定罪
二、简答题:
1.西汉中期打击藩王势力的特别法有哪些
2.简述汉代困辱商人的法律措施。
3.汉代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4.在刑罚适用方面,汉代与秦代有哪些不同之处?
5.简述汉代国家中枢机关的变化。
6.简述汉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7.简述春秋决狱在西汉中期得以盛行的历史原因。
三、论述题
1.西汉立法思想经历了哪些发展变化?
2.试分析汉初黄老思想盛行的历史原因。
3.文帝、景帝时期刑罚改革的措施有哪些?并对其加以评价。
4.试述西汉刑事法律是如何维护以君主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度。
1. 阐述董仲舒“天人感应”理论对汉代法制的影响。
6.汉代选拔官吏的方式有哪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