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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姻家庭与婚姻家庭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29 14:28   发布人:李雪颖   浏览次数:266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一)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
婚姻,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1)从主体上说,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2)从目的上说,婚姻是男女双方以共同永久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3)从效力上说,婚姻是男女双方确立配偶身份的结合。
(4)从与家庭的关系上说,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和产生的前提。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1)家庭是由亲属所组成的亲属团体
(2)家庭有共同的经济,是最基本的消费单位。

(二)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
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1)男女双方的结合应当具有永久性和合法性
(2)婚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应当具有一致性
二、婚姻家庭的属性
(一)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指婚姻家庭关系赖以存在的自然因素。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和人类的性本能,是婚姻的生理学上的基础;通过生育繁衍而形成的血缘关系,是家庭这一亲属团体在生物学上的特点。

二)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指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属性。
从历史上来看,婚姻家庭是适应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出现
社会属性则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决定着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内容和发展方向。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一)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二)组织消费的职能
(三)教育的职能
四、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一)群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