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重点】
了解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理解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掌握社会保障法的体系及渊源。
【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是基于社会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的,帮助社会成员克服生存风险和促进社会大众福利,以保障公民社会性生存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社会保障法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和社会救助法等。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社会性、强制性、统一性
社会保障法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保障关系。所谓社会保障关系是指国家、社会保障经办组织、各类保险人、投保人、被投保人及受益人之间在社会保障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它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征:
1.社会保障关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
2.社会保障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属性。
社会保障关系的分类:
1.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保障金的征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关系。
2.政府与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之间的关系
政府与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之间包括委托、管理和监督关系。
3.社会保障实施机构相互之间的关系
社会保障实施机构相互之间的关系是指社会保障职能机构由于职责划分的不同而形成的分工协作关系,包括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机构、管理机构、运营机构和发放机构,它们有各自明确的分工,但又在职能上相互衔接,从而构成了一个统一运作的整体。
4.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与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给付关系,社会保障实施机构是劳动保障金的直接筹集者和发放者。
社会保障法体系和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