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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时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2-04-27 16:22   发布人:杨策策   浏览次数:243

【基本内容】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为四项:就业平等原则、劳动自由原则、三方协调原则、倾斜保护原则。

其中劳动法的核心原则是劳动自由原则。

三方协调原则的三方是指: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

劳动法在我国的地位: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既不是民法的一部分,也不是行政法的内容,而是同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处于同等法律地位。

【难点辨析】

一、劳动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原因:

1.劳动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

2.劳动法有自己特有的基本原则

3.劳动法以保护社会利益为出发点

4.劳动法有自己完整的独立体系

二、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劳动法民法
调整对象

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以及财产关系

主体

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的关系兼有平等性和不平等性

双方可能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其主体地位平等

原则
就业平等原则、劳动自由原则、三方协调原则和倾斜保护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公序良俗

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之间的区别


劳动法
社会保障法
调整对象

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社会关系

纠纷解决方式适用民事程序解决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