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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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课时核对、商定参观游览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18 10:07   发布人:仪孝法   浏览次数:1031

核对、商定参观游览项目

 

旅游团开始参观游览之前,地陪应与领队、全陪商定本地所有节目安排,并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游客。

 

一、为什么要核对、商定参观游览项目

(一)、导游员的一项重要工作

核对、商定日程是旅游团抵达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可视作两国(两地)间导游员合作的开始。

(二)、游客和领队的权利

旅游团在一地的参观游览内容一般都已明确规定在旅游协议书上,而且在旅游团到达前,旅行社有关部门已经安排好该团在当地的活动日程。即便如此,地陪也必须进行核对、商定日程的工作。因为游客有权审核活动计划,也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导游员与游客商定日程,既是对游客的尊重,也是一种礼遇。领队希望得到地陪和全陪的尊重和协助,商定日程并宣布活动日程是领队的职权。特种旅游团除参观游览活动外,还有其他特定的任务,商定日程显得更为重要。

 

二、核对、商定日程时出现不同情况的处理

在核对、商定日程时,对出现的不同情况,地陪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游客提出小的修改意见或增加新的游览项目时

地陪要及时向旅行社有关部门反映,对合理又可能满足的项目,应尽力予以安排。需要加收费用的项目,地陪应事先向领队或游客讲明,并按有关规定收取。对于无法满足的要求,要详细解释,耐心说服。

(二)、游客提出的要求与原日程不符且又涉及接待规格时

地陪一般应婉言拒绝,如确有特殊理由,并且由领队提出时,地陪必须请示旅行社有关部门并在其指示下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领队或全陪手中的旅行计划与地陪的接待计划有部分出入时

地陪首先要及时报告旅行社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是接待方的责任,地陪应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并向领队和游客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