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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29 17:38   发布人:刘加利   浏览次数:318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一、各部门职责及义务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履行以下义务:

1. 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2. 办理使用登记和变更,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二)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 职责分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

3. 监督检查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单位执行本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使用单位及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管、动态监管。

4. 信息化管理和安全状况公布

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国家质检总局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县级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二、使用安全管理

本规则所指的使用单位,是指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也可以是由合同关系确立的具有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权者,电梯的使用单位是指产权单位或者共有人委托的实际管理者。

产权单位出租或者由承包方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安全责任主体。未约定的,由产权单位承担安全责任。

(一)使用单位主要义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义务如下:

1. 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电梯;

2.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负责人;

3. 按照相关要求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 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经常性维护保养、修理改造、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设备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度;

5.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6. 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

7. 定期召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8.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必要的投入;

9. 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适时组织演练,配合事故处理等。

(二)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应当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

(三)管理人员要求

1. 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2. 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4)组织特种设备验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工作;

(6)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且组织演练;

(8)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规定,组织、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

(9)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0)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义务;

(11)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2)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3)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3. 管理人员资格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

(四)作业人员要求

1. 作业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主要义务如下:

(1)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

(3)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4)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5)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

(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

2. 作业人员设置

 一般要求: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规模、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保证所有在岗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的持证项目应当与作业种类一致。

特别规定: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 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需要有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职责;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设备特点、生产工艺等,明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情况处置、安全注意事项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运行记录规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规定;特种设备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修理、报废等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及演练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规定。

(一)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 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 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 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 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并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电梯应当至少每 15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和改造应由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定期报检制度

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 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 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 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四)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钥匙(包括层门三角钥匙、轿内操纵盘钥匙、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是对电梯进行运行和维护的重要专用工具,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是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 电梯钥匙的管理制度

(1)电梯的钥匙(包括层门三角钥匙、轿内操纵盘钥匙、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必须由专门人员保管。

(2)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记录档案,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

(3)电梯钥匙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不能借给与电梯无关的人员使用。

(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保管人员,并放回原处。

(5)电梯钥匙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电梯钥匙的安全使用制度

(1)电梯层门三角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使用层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层门三角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3)操纵盘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4)电梯的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按规定开、关梯。

(五)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 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 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的记录。

6. 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 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六)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 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 1~2 人,或者受伤 19 人(含 19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 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 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 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 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1)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竣工验收报告;

(3)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5)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事故及故障记录;

(7)注册的登记表。

2.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 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 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 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 孙志凯 2018-12-07 14:12:55
    老师授课有条理,有重点,而且还很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