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一)主参数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参数有倾斜角、梯级宽度、扶手带类型、提升高度或长度、速度以及适用范围等。
1. 提升高度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提升高度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进出口两楼层板之间的垂直距离,可以理解为建筑物上、下楼层间(已装饰完工的地面)的垂直高度。对于倾斜角为 35°的自动扶梯,其提升高度不应超过 6m。
2. 名义速度
名义速度是指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设计所规定的速度,可以理解为梯级、踏板或胶带在空载情况下的运行速度。
自动扶梯倾斜角α小于30°时,其名义速度不应超过0.75m/s,通常为0.5m/s、0.65m/s或 0.75m/s;自动扶梯倾斜角 α 大于 30°,但不大于 35°时,其名义速度不应超过 0.5m/s。
自动人行道的名义速度不应超过 0.75m/s。如果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的宽度不超过1.1m,并且在出入口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之前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60m时,自动人行道的额定速度最大允许达到 0.9m/s。当速度达到一定值时,乘客在踏入梯级前的时间由于其犹豫、准备的时间变长而延长,因此提高速度并不能成比例地提高运输能力。
3. 最大运输能力
自动扶梯的理论运输能力指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每小时内最多能够运送的人数。
4. 梯级宽度
梯级宽度指的是梯级名义宽度。常见的自动扶梯梯级宽度有 600mm、800mm和 1000mm 三种规格。最常用的梯级宽度是 1000mm,这种宽度可使乘客很方便地踏上梯级,即使带了行李或购物车也无妨。另外两种宽度主要用于客流量小或地方局促的场所。
5.踏板宽度的定义
踏板宽度指的是踏板的名义宽度。常见的自动人行道踏板宽度为 1000mm,这种宽度的自动人行道适合于运送行李、购物车,故常用于购物中心、火车站等。还有 800mm、1200mm 和 1400mm 三种规格的踏板宽度。目前,机场趋向于采用踏板宽为 1400mm 的自动人行道,因为这种宽度可使乘客随身携带行李(行李在身旁使其感到很舒适)。
6.倾斜角度
自动扶梯的倾斜角度是梯级运行方向与水平面构成的最大角度。自动扶梯的倾斜角 α 一般不应超过 30°,当提升高度不超过 6m,额定速度不超过 0.5m/s时,倾斜角 α 允许增至 35°。常用的自动扶梯倾斜角有 30°和 35°,其次还有27.3°。35°是最有效率的型式,因为它占据的空间较小而制造成本也较低,但提升高度超过6米时不允许使用35°,因为下行时容易使乘客产生眩晕而导致事故。
带有倾角的自动人行道其倾斜角有 10°、11°和 12°三种规格,其倾斜角不应超过 12°。10°和 11°自动人行道用在舒适度要较高的场所,即不考虑安装长度的增加和费用更昂贵。水平自动人行道基本用于安装在有 0° ~6°倾角的场合。
7. 使用区段长度
使用区段长度是自动人行道入口至出口的有效长度(踏板面长度)。水平段梯级运行距离是指梯级前边缘到梳齿的距离或梯级的后边缘到梳齿的距离。GB16899-2011 规定:
(1)名义速度小于 0.5m/s 或提升高度小于 6m,该水平段梯级运行距离应至少 800mm;
(2)名义速度大于 0.5m/s 或提升高度大于 6m,该水平移动距离应至少为1200mm;
(3)在水平运动段内两个相邻梯级之间的高度误差最大允许为 4mm。
8. 相邻区域
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以容纳进(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乘客,该区域的宽度至少为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加上每边各 80mm,从自动扶梯的扶手带端部起,向外延伸至少 2.5m。若该通行区域的宽度达到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加上每边各 80mm 的两倍以上,则其深度方向尺寸可减至 2m。设计人员应将该通行区域视为整个交通输送系统的一部分,因此实际上有时需要适当增大。
(二)术语
1. 自动扶梯:带有循环运行梯级,用于向上或向下倾斜输送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
2. 自动人行道:带有循环运行(板式或带式)走道,用于水平或倾斜角不大于 12°输送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
3. 倾斜角:梯级、踏板或胶带运行方向与水平面构成的最大角度。
4. 提升高度: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两楼层板之间的垂直距离。
5. 名义速度:由制造商确定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梯级、踏板或胶带在空载(例如:无人)情况下的运行速度。额定速度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额定载荷时的运行速度。
6. 最大输送能力:在运行条件下,可达到的最大人员流量。
7. 扶手装置: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两侧,对乘客起安全防护作用,也便于乘客站立扶握的部件。
8.扶手带:供人员使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时握住的,动力驱动的运动扶手。
9. 扶手转向端:扶手装置端部。
10. 梳齿板:位于梯级或踏板出入口,为方便乘客上下过渡,与梯级或踏板相啮合的部件。
11. 护壁板:位于围裙板(或内盖板)与扶手盖板(或扶手导轨)之间的板。
12. 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相邻的扶手装置的垂直部分。
13. 围裙板防夹装置:降低梯级和围裙板之间挤夹风险的装置。
14. 内盖板:在围裙板和护壁板不相交时,连接围裙板和护壁板的部件。
15. 外盖板:在护壁板外侧、外装饰板上方,联接装饰板和护壁板的部件。
16. 外装饰板:从两外侧盖板起,将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封闭起来的装饰板。
17. 电气安全系统:由安全回路或监测装置构成的,电气控制系统中与安全相关的部分。
18. 电气安全装置:由安全开关或(和)安全电路组成的部分安全回路。
19. 梯级:在自动扶梯桁架上循环运行,供乘客站立的部件。
20. 梯级踏板:带有与运行方向相同齿槽的梯级水平部分。
21. 梯级踢板:带有齿槽的梯级垂直部分。
22. 梯级、踏板塌陷保护装置:当梯级或踏板任何部位断裂下陷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电气装置。
23. 驱动链保护装置:当梯级驱动链或踏板驱动链断裂或过分松弛时,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的电气装置。
24. 梯级导轨:供梯级滚轮运行的导轨。
25. 制动载荷:梯级、踏板或胶带上的载荷,并以此载荷设计制动系统制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26. 踏板:循环运行在自动人行道桁架上,供乘客站立的板状部件。
27. 胶带:循环运行在自动人行道桁架上,供乘客站立的胶带状部件。
28. 扶手盖板:扶手装置中,与扶手带导轨相连并形成扶手装置顶部覆盖面的横向部件。
29. 驱动组机,驱动装置:驱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的装置。
30. 梳齿板安全装置:当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碰撞卡入异物有可能造成事故时,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电气装置。
31. 附加制动器:当自动扶梯提升高度超过一定值时,或在公共交通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上,增设的一种制动器。
32. 主驱动链保护装置:当主驱动链断裂时,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电气装置。
33. 非操纵逆转保护装置: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中非人为的改变其运行方向时,能使其停止运行的装置。
34. 超速保护装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速度超过限定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装置。
二、液压电梯
(一)主参数
1. 运行速度:轿厢上行额定速度与下行额定速度二者中较高者。
2. 上行额定速度:轿厢空载上行时的设计速度。
3. 下行额定速度:轿厢载以额定载重量下行时的设计速度。
4. 直接驱动:直顶式驱动,液压缸直接与轿厢架连接,同步驱动轿厢运行的方式。
5.间接驱动:非直顶式驱动,液压缸通过钢丝绳或链条,间接地与轿厢架连接,驱动轿厢运行的方式。
(二)术语
1. 夹紧装置:当触发时,能使下行运动的轿厢停止并在其行程中任一位置保持其停止状态以限制其沉降范围的机械装置。
2. 下行方向阀:液压回路中用于控制轿厢下降的电控阀。
3. 电气防沉降系统:防止沉降危险的措施组合。
4. 满载压力:当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最高层站位置时,施加到直接与液压缸连接管路上的静压力。
5. 液压缸:组成液压驱动装置的缸筒与柱塞 / 活塞的组合。
6. 液压电梯驱动主机:由液压泵、电动机和控制阀组成的用于驱动和停止液压电梯的装置。
7.单向节流阀:允许液压油在一个方向自由流动而在另一个方向限制性流动的阀。
8. 溢流阀:通过溢流限制系统不超过设定值的阀。
9. 额定速度:液压电梯设计所规定的速度 v(m/s),vm—上行额定速度,vd—下行额定速度,vs—上行额定速度和下行额定速度两者较大者。
10. 节流阀:通过内部一个节流通道将出入口连接起来的阀。
11. 破裂阀:当在预定的液压油流动方向上流量增加而引起阀进出口的压差超过设定值时,能自动关闭的阀。
12. 截止阀:一种手动操作的双向阀,该阀的开启或关闭允许或防止在任一方向液压油的自由流动。
13. 单作用液压缸:一个方向由液压油的作用产生位移,另一个方向由重力的作用产生位移的液压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