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导学 项目五 知民情任务一认识消费者
一、任务简介
在2002年曾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案件的受害者是中央电视台《夕阳红》生活版主持人沈旭华。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2年 8月1日晚8时左右,沈旭华在北京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二楼紧邻消防通道两米的12号包间用餐时,因接听电话到包厢外约两米的一个通道门,由于该通道未设楼梯,致使沈旭华摔到楼下。由于抢救无效,33岁的沈旭华2002年8月20日去世。沈旭华家人起诉北京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及北京市京浙宾馆,要求两被告赔偿交通食宿费47000元;法医鉴定费、墓穴安葬告别仪式费93800元;误工费30000元;赡养费72000元;抚育费67200元;死亡补偿金1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万元。 2003年11月3日,朝阳法院一审认定被告张生记酒楼和北京市京浙宾馆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责任,依法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法医鉴定费、丧葬费、交通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4.8万余元;赔偿原告赡养费7.2万元;赔偿原告喻播阳抚育费6.72万元,以上各项赔偿数额,被告北京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市京浙宾馆各赔偿50%并负连带责任, 共计387,639元。 沈旭华是为生活需要接受餐饮服务的自然人,是法律规定的消费者。在接受餐饮服务时,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张生记酒楼和北京市京浙宾馆违反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四 知民情 任务一 认识消费者,就是要告诉我们,我们在什么情形下是消费者,商店购买牛奶时,餐馆享受麻辣烫时,银行取钱时,理发店剪发时,KTV嗨唱时,机场候机时,4S店购车时,北京环球度假区游玩时,我们是消费者吗,我们能依法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权利,保护自身合法的消费权益吗,期待你的加入! |
二、任务详解
序号 | 任务名称 | 知识目标 | 能力目标 | 素质目标 | 师生活动 | 考核方法 |
5 | 任务1认识消费者 | 1.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2掌握消费者概念及特征 | 能够运用消费者概念判定日常生活中哪些时候是消费者,哪些时候不是消费者。 | 1.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团队协作、表达沟通能力; 2.培养学生尊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 | 学生课前列举日常生活行为 ,并自行分析哪些行为是消费者,哪些行为不是消费者。教师总结归纳。 | 案例分析:解析沈旭华坠楼案 |
三、任务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