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首页
通知公告
随堂教案
课程资源
互动交流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毛风华
1
单元1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
1.1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2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原则与...
1.3
建设监理法律法规体系
1.4
国外建设工程监理概况
1.5
技能训练题
2
单元2 监理人员与监理企业
2.1
监理人员
2.2
工程监理企业
2.3
工程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
2.4
技能训练题
3
单元3 建设工程监理的目标控...
3.1
目标控制及建设工程目标
3.2
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
3.3
建设工程监理的造价控制
3.4
建设工程监理的进度控制
3.5
技能训练题
4
单元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4.1
项目监理机构合同管理职责
4.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管理
4.3
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
4.4
技能训练题
5
单元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
5.1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
5.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5.3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
5.4
技能训练题
6
单元6 建筑节能管理
6.1
建筑节能基本知识
6.2
绿色施工导则
6.3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
6.4
技能训练题
7
单元7 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
7.1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基本知识
7.2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实施
7.3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7.4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
7.5
技能训练题
8
单元8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与组...
8.1
组织的基本原理
8.2
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
8.3
项目监理机构
8.4
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协调
8.5
技能训练题
9
单元9 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管理
9.1
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9.2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系列文件
9.3
建筑工程监理例会及监理月...
9.4
竣工验收管理及监理工作总...
9.5
技能训练题
10
附录
10.1
附录A
10.2
附录B
10.3
附录C
项目监理机构合同管理职责
发布时间:2019-01-31 15:47 发布人:毛风华 浏览次数:691
4.1 项目监理机构合同管理职责
+添加讨论
楚广通
2020-04-08 10:32:44
已学习
祝志鹏
2020-04-15 09:42:50
已学习
赵佳
2020-04-22 09:45:45
已学习
王烁
2020-04-22 10:01:55
已学习
李巧欣
2020-04-22 10:21:31
已学习
陈文超
2020-04-22 10:52:32
已学习
张建友
2020-04-22 10:53:18
已学习
单海峰
2020-04-22 10:58:25
已学习
倪雄庆
2020-04-22 11:11:25
已学习
杨尚龙
2020-05-05 18:55:42
已学习
王宁
2020-05-06 09:58:52
学习啦
燕桂敏
2020-05-12 11:31:39
已学习
孙程健
2020-05-13 12:22:07
yixuexi
刘亚飞
2020-06-25 18:30:22
再回首
王琪
2020-06-25 18:31:29
已学习
李家和
2020-06-28 17:19:18
已学习
陈伟林
2020-06-28 18:39:09
已经学习了
朱伟龙
2020-06-28 18:55:20
已学习
李俊义
2020-06-30 14:23:56
已学习
杨洋
2020-06-30 15:39:59
已学习
袁成信
2020-06-30 15:42:08
已学习
佀克胜
2020-06-30 15:55:47
已学习
杨金龙
2020-06-30 19:37:15
已学习
李彩虹
2020-12-15 16:25:24
已学习
赵桐
2021-02-08 21:16:41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工程暂停相关事宜 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复工审批或指令 工程索赔处理:(1)费用索赔处理(2)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1)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①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②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③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④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2) 在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 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 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 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施工合同解除的处理:(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 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 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王世洁
2021-02-18 17:24:33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工程暂停相关事宜 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复工审批或指令 工程索赔处理:(1)费用索赔处理(2)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1)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①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②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③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④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2) 在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 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 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 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施工合同解除的处理:(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 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 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王金霖
2021-02-19 18:32:01
1.工程暂停及复工: 1)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 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工程变更: 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2) 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3.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 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 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4.解除: (1) 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 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刘彦华
2021-02-25 12:14:39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 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工程变更: 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马乐瑶
2021-02-25 12:18:23
1.工程暂停及复工: 1)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 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工程变更: 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2) 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3.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 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 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4.解除: (1) 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 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刘洁
2021-02-25 15:52:04
工程暂停及复工: 1)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 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工程变更: 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2) 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3.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 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 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4.解除: (1) 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 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匡立迎
2021-05-18 21:31:00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学习啦
已学习
yixuexi
再回首
已学习
已学习
已经学习了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已学习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工程暂停相关事宜 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复工审批或指令 工程索赔处理:(1)费用索赔处理(2)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1)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①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②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③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④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2) 在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 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 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 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施工合同解除的处理:(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 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 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工程暂停相关事宜 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复工审批或指令 工程索赔处理:(1)费用索赔处理(2)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1)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①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②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③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④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2) 在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 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 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 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施工合同解除的处理:(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 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 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1.工程暂停及复工: 1)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 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工程变更: 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2) 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3.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 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 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4.解除: (1) 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 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 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工程变更: 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1.工程暂停及复工: 1)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 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工程变更: 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2) 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3.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 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 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4.解除: (1) 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 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工程暂停及复工: 1) 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3) 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工程变更: 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做出评估。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2) 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3.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 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 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4.解除: (1) 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3) 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