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基础ABC
张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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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练习

发布时间:2023-11-16 09:16   发布人:张永波   浏览次数:135

专题六  优先权

1. 下列关于优先权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A. 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在先申请只能是发明申请

B. 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在先申请可以是发 明专利申请,也可以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 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在先申请可以 是发明专利申请,也可以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D.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能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2. 韩国人李某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向美国提交首次发明专 利申请 F,该申请说明书中记载了技术方案 a 和 b,要求保护技术 方案 a。2021 年 7 月 12 日,李某向中国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 F1, 要求保护技术方案 b。2021 年 12 月 18 日,李某向中国提交了发 明专利申请 F2,要求保护技术方案 a 和 b。若申请 F1 和申请 F2 满足其它享有优先权的条件,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

A. 申请 F1 可以享有申请 F 的优先权

B. 申请 F2 中的技术方案 a 可以享有申请 F 的优先权

C. 申请 F2 可以享有申请 F1 的优先权

D. 申请 F2 中的技术方案 b 可以享有申请 F 的优先权

3. 申请人于 2021 年 10 月向英国提出首次申请,要求保护 某产品,说明书还记载了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申请人于 2021 年 12 月向法国提出一件要求保护该产品及其生产设备的申请,该 设备是首次公开。2022 年 5 月,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提出要求保护该产品、方法及设备的申请,并要求享有英国申请 和法国申请的优先权。下列就申请人向中国提出的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单选)

A. 该产品和设备的技术方案能享有优先权,方法的技术方 案不能享有优先权

B. 该产品和方法的技术方案能享有优先权,设备的技术方 案不能享有优先权

C. 该设备的技术方案能享有优先权,该产品和方法的技术 方案不能享有优先权

D. 该产品、方法和设备的技术方案都能享有优先权

4. 李某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件发明 专利申请。下列由李某首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相同主题 的申请,哪些可以作为该发明专利申请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多选)

A. 申请日为 2021 年 6 月 7 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 已被授予专利权

B. 申请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就 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C. 申 请 日 为 2021 年 5 月 6 日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该 申 请 于 2022 年 4 月 5 日被申请人撤回

D. 申请日为 2021 年 8 月 9 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 外国优先权

5. 王某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 明专利申请。下列哪些申请不能作为该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基 础?(多选)

A. 申请日为 2017 年 9 月 3 日的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 申请于 2018 年 3 月 18 日被视为撤回

B. 2017 年 7 月 15 日提交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是一 件申请日为 2015 年 11 月 5 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C. 申请日为 2018 年 5 月 12 日的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该申请享有于 2017 年 8 月 6 日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 先权

D. 申请日为 2016 年 1 月 2 日的 PCT 国际申请,该申请进入

6. 申请人于 2019 年 6 月 16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件 发明专利申请。下述由该申请人提出的相同主题的在先申请, 哪些可以作为其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单选)

A. 2019 年 1 月 7 日提交的申请日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的分 案申请

B. 申请日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 申请日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的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 利申请

D. 申请日为 2018 年 6 月 18 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 知识产权局已经对该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尚未 办理登记手续

7. 对于一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其优先权 期限内发生的下列哪些事件不会损害其新颖性?(多选)

A. 他 人 就 相 同 主 题 在 我 国 提 出 另 外 一 件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申请 B. 他人将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一本国外刊物上公开

C. 一家企业在我国境内实施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

D. 其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在外国被授予专利权

8. 在判断是否享有优先权时,下列关于“相同主题的发明 创造”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多选)

A. 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的效果 实质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

B. 技术领域相同、技术方案相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 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

9. 在先申请记载了某种粘结剂,其中环氧树脂的含量为 30%~60%,该申请还公开了环氧树脂含量为 40% 的实施例,该 粘结剂的其他技术特征与在后申请相同。在后申请要求保护的 技术方案中环氧树脂的含量为下列哪些数值的,可以享有在先 申请的优先权?(多选)

A. 30%~40%

B. 40%

C. 50%

D. 60%

10. 某申请人在 12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提交了 2 份申请请求保护一种可燃气体,其中两份申请的区别仅在于记 载的可燃气体中的氧气体积含量不同、其他特征相同,且该在先 申请是申请人在中国的首次申请。则以下情况中,在后申请可 以要求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是:(多选)

A. 在先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 20~50%,在后申 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 30~60%。但在先申请既没有记 载氧气含量范围为 50%~60%、也没明确记载氧气含量为 30%。

B. 在先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 20~50% 并在说 明书记载了氧气体积含量可以为 30%,在后申请权利要求的氧 气体积含量为 30~50%。

C. 在先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 20~50% 并在说 明书记载了氧气体积含量可以为 30%、35%,在后申请权利要求 的氧气体积含量分别为 30%、35%、50%。

D. 在先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分别为 20%、50%, 但在该在先申请的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氧气含量为 20%~50% 之 间的范围内的技术方案,在后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 20~50%。

11. 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优 先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

A. 在判断能否享有优先权时,应当判断在后申请要求保护 的技术方案是否记载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中

B. 在后申请记载两个技术方案,在先申请的只记载了其中 的一个技术方案 ,则在后申请的两个技术方案都不能享有优先权

C. 在后申请记载了两个技术方案,这两个技术方案分别记 载在不同的在先申请中,则该在后申请的两个技术方案都能享 有优先权

D. 如果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仅记载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 中,而没有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该技术方案也能享有优先权

12. 申请 X 是申请 Y 所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申请 X 在 说明书中记载了由技术特征 a、b 构成的技术方案,在权利要求 书中记载了技术特征 b、c 构成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摘要中记 载了技术特征 a、c 构成的技术方案。申请 Y 要求保护的下列哪 些技术方案可以要求申请 X 的优先权?(多选)

A. 技术特征 b、c 构成的技术方案

B. 技术特征 a、b 构成的技术方案

C. 技术特征 a、c 构成的技术方案

D. 技术特征 a、b、c 构成的技术方案

13. 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提交了关于一种裁剪机的发明专 利申请,几个月后,甲又对该裁剪机进行了改进,增加了刀具调 节结构,使其更为完善。要使改进后的裁剪机也能够得到有效 的专利保护,以下哪种做法是行之有效的?(单选)

A. 修改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将刀具调节结构补充进去

B. 修改原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将刀具调节结构补 充进去

C. 重新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在权利要求书中增加一项以刀 具调节结构为附加技术特征的从属权利要求,并要求原申请的 本国优先权

D. 重新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将独立权利要求改为包含刀具 调节结构在内的裁剪机,并要求原申请的本国优先权。

答案:

1. BC。对于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 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 申请可以是实用新型,也可以是发明,因此 A 选项错误,B、C 选项正确。D 选项,根据专 利法第四次修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以享 有本国优先权,D 选项错误。(2019)

2. ABD。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 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可以享有优先权。本题符合优先权时间期 限,首次申请 F 中记载了技术方案 a 和 b,申 请 Fl 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b,因此 F1 可以享 有首次申请 F 的优先权,A 选项正确。申请 F2 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a 和 b 均可享有首 次申请 F 的优先权,B 选项正确。由于申请 Fl 不是首次申请,申请 F2 不能享有申请 Fl 的优先权,C 选项错误。申请 F2 中的技术方 案 b 可以享有首次申请 F 的优先权,D 选项 正确。(2011 改编)

3. D。本题中,中国申请和法国申请提 出的时间符合优先权要求期限。该产品及 其制造方法记载在英国专利申请文件中,均属首次公开;产品及其生产设备记载在法国 专利申请文件中,设备属于首次公开,因此, 该产品和方法可以享有英国优先权,设备可 以享有法国优先权,D 选项正确。(2012)

4. BC。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 础的在先申请包括情形:(一)已经要求外国 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 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 请的。A 选项中专利申请已被授权、D 选项 中申请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均不可作为本 国优先权基础。分案申请中子案不能作为 优先权基础,但母案可以作为优先权基础, B 选项当选。C 选项中被撤回的申请可以作 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当选。(2013 年改编)

5. BCD。A 选项中被视为撤回的申请 可以作为优先权的基础。B 选项中分案申 请的子案不能作为优先权的基础;C 选项中 已经享有优先权的申请不能作为优先权的 基础;D 选项中申请已经超出优先权要求期 限,不能作为优先权的基础,B、C、D 选项当 选。(2008 改编)

6. D。A 选项属于分案申请的子案;B 选项中申请已经超出优先权要求 12 个月的 期限;C 选项中申请已经享有外国优先权, A、B、C 选项均不能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D 选项中申请尚未办理登记手续,还没有被 授予专利权,可以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当选。(2010)

7. ABCD。申请人在外国首次申请后, 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优先权期限内向 中国提出的专利申请,都看作是在该外国首 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不会因为在优先权 期间内,即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与在后申请的 申请日之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了相同主 题的申请或者公布、利用这种发明创造而失 去效力。因此 A 选项他人的申请、B 选项他 人的公开、C 选项他人的实施都不会损害其 新颖性,A、B、C 选项正确。作为优先权基础 的在先申请在外国被授予专利权不影响在 后申请的新颖性,D 选项正确。(2006)

8. ABCD。 相 同 主 题 的 发 明 或 者 实 用 新型,是指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 术方案和预期的效果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 新型。A 选项中“实质相同”不符合“相同” 的条件;B 选项缺少技术问题和预期效果的 相同,且技术方案“相似”也不符合“相同”的 条件;C 选项只有完全相同的技术问题,缺 少其他相同的判断条件;D 选项只有相同的 预期效果,缺少其他相同的判断条件,A、B、 C、D 选项均错误,当选。(2014 改编)

9. ABD。 涉 及 到 数 值 及 数 值 范 围 的 , 在后申请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的端点及范 围都在作为优先权基础的文件中明确记载 过,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才能享有在先申请 的优先权。A 选项的 30%~40%、B 选项的 40%、D 选项的 60% 均于在先申请文件中记载过,都可以享有优先权,当选。D 选项中 的 50% 没有被记载在在先申请中,不可以享 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2010)

10. BC。A 选项中在后申请数值范围 的 端 点(30%、60%)没 有 记 载 在 在 先 申 请 中,不能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B 选项中 在后申请数值范围的端点(30%、50%)及范 围(30~50%)在先申请中均已记载,可以享 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当选。C 选项中在后 申请的数值(30%、35%、50%)在先申请均已 记载,可以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当选。 D 选 项 中 在 后 申 请 数 值 范 围 的 端 点(20%、 50%)在 先 申 请 中 已 记 载 ,但 其 范 围(20~ 50%)在先申请没有记载,不能享受在先申 请的优先权。(2018)

11. CD。相同的主题的判断包括,核实 在后申请中各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否 清楚地记载在在先申请的文件中(包括说明 书 和 权 利 要 求 书 ,不 包 括 摘 要),A 选 项 错 误,D 选项正确。如果在后申请记载两个技 术方案,在先申请的只记载了其中的一个技 术方案,则在后申请中与在先申请相同的那 个技术方案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享有部分优 先权,B 选项错误。如果这两个技术方案分 别记载在不同的在先申请中,则这两个技术 方案可分别享有不同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即 多项优先权,C 选项正确。(2013)

12. AB。本题中,申请 X 在说明书中记载的 a、b 构成的技术方案,在权利要求书中 记载的 b、c 构成的技术方案可以作为要求 优先权的基础,但是在说明书摘要中记载的 a、c 构成的技术方案不能作为要求优先权的 基 础 。 因 此 ,A、B 选 项 正 确 ,C 选 项 错 误 。 在先申请中没有记载 a、b、c 构成的技术方 案 ,D 选 项 不 可 以 要 求 申 请 X 的 优 先 权 。 (2016)

13. C。本题中甲的原申请文件没有记 载刀具调节结构,A、B 选项的补充修改都超 出原申请的范围,不被允许。C 选项采用在 原独立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项以刀具 调节结构为附加技术特征的从属权利要求, 这样原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记载于 原申请中,该技术方案可以享有原申请的优 先权;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包括刀 具调节结构)未记载于原申请中,不能享有 原申请的优先权,C 选项可以享有部分优先 权,当选。D 选项将刀具调节结构和原独立 权利要求组合为一个新的权利要求(新技术 方案),而原申请中并没有记载该新技术方 案,因此不能享有原申请的优先权。(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