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制图的基本标准
一、 图纸幅面及格式
A0 | A1 | A2 | A3 | A4 | |
BxL | 841x1189 | 594x841 | 420x594 | 297x420 | 210x297 |
c | 10 | 5 | |||
a | 25 |
二、图线
三、比例
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比例的大小是指其比值的大小。
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基准应取平;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
四、字体
要求:排列整齐、字体工整、笔划清楚、间隔均匀、尺寸标注。
五、尺寸标注
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
(1)建筑形体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标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比例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
(3)建筑形体上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尺寸最清晰的图形上。
尺寸的组成
(1)尺寸界线
(2)尺寸线
(3)尺寸起止符号
(4)尺寸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