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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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民法的概念 2、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3、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 1、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运用能力 2、培养学生的法律表达能力。 | 1、培养学生树立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 2、培养团队精神 | |
任务单 | |||
在线学习 | 任务一:民法的概念 任务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任务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任务四: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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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Civil law),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间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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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和法人
1、概念
自然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并且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成立之初开始具有,到注销登记法人终止时消灭。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特点: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财产关系。
3、受价值规律支配。
三、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特点: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任务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上的基本原则是指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是一切民事主体均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解释民事法律法规的依据,也是补充法律漏洞、发展学说判例的基础。
任务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1、意思表示
所谓意思表示,指将企图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要素,无意思表示,则无法律行为。
2、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3、可撤销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该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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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了解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也称不变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4、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