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重点】
1.函数的定义 | 1)在程序中用到的所有函数,必须“先定义,后使用”。 2)函数定义四个要素: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形式参数列表、函数体。 3)函数的两大部分:函数首部和函数体。 4)常见三种形式:定义无参函数,定义有参函数,定义空函数。 | ||
2.函数的声明 | 1)函数声明就是由函数定义时的首部在最后加一个分号“;”得到。 2)调用库函数时也需要在文件开头用#include命令将其函数原型信息“包含”到源文件中来。 3)函数声明是让编译器知道函数的类型、函数的参数个数、参数类型及参数顺序等信息,而函数的定义是让编译器知道函数的功能。 | ||
3.函数的形式参数和实际参数 | 1)定义函数时圆括号中的参数称为形式参数,定义函数时必须定义形参的数据类型,形参在函数未被调用时没有确定的值,只是形式上的参数,不占内存。 2)调用函数时圆括号中的参数称为实际参数,实参可以是变量、常量或表达式,是确定的值,是真实存在的参数。 3)当函数调用时,实参数据向形参单向传递。 4)函数的形参和实参要求个数相等、对应顺序和数据类型必须一致。 | ||
4.函数的返回值 | 1)格式:return (表达式 ) ; 2)函数返回值的数据类型应与定义函数时的函数值类型一致。 3)return语句的另一项功能是结束被调用函数的运行,返回到主调函数中继续执行后面的语句。 4)一个函数中可以有一个以上的return语句,执行到哪个return语句,哪一个就起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