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 王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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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法律部门,民法总论是整个民法的总体规定和基础性理论部分,是对民法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基本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是民法各项具体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知现行民事法律法规,理解民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民法意识和权利意识,学会运用民法的基本技能,提高利用民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判断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对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引导学生思考,授课过程中会大量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要求学生能用理论来分析具体案例,使学生在掌握民法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掌握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与理论,了解域外民法学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理论联系实践,能够学以致用,最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民事法律、法规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本课程内容广泛,从民法学课程体系看,其内容分为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两大部分,民法总论对民法分论具有总括指导意义和普遍适用作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为民法各项具体制度甚至其他学科的学习打下重要的知识基础。由此,在对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进行系统讲授的基础上,为帮助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授课过程中会结合教学内容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开展课堂讨论和课外作业,以案释法、依法析案,注重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引导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民法原理和知识。

基于此,本课程的教学重点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性质与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民事代理制度,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教学难点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自然人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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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进度.docx
2、2022-2023-2 《民法总论》课程教案-王慕华.doc
3、第六课:民事法律行为.pptx
4、第七课:《代理行为》.pptx
5、第八课:《诉讼时效与期限》.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