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学家们将形态各异、多种多样的各国法律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划分,从而将其归属于不同的类型——即“法系”,然后对这些不同法系以及各自的规定性要素进行宏观比较。在此意义上,所谓法系,就是指根据某种标准划分出的一切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