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学习了企业在运营过程总经常用到的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内容,通过本章学习,同学们要掌握以下内容:
1.本质:民事法律行为,要素:意思表示
2.-种民法上效果的合意一-意思表示 致
3.以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必须建立在当事人各方平等,自由的基础上。
二、合同法的作用
1.与市场运行:交易主体,对象与合意。
2.与自主自愿:意思自治,合同自由
3.公平正义:主体平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格式条款、诚实信用(缔约过失、附随义务)
4.经济效益:情势变更原则,效率违约理论。
5.道德伦理:诚实信用原则
6.与社会发展:以个体的自由来推动社会的发展
(一)基本原则
1.合同立法的依据
2.解释、补充合同法的准则
3.解释、评价和补充合同的依据
4指导当事人行为
(二)合同自由原则
1.缔约自由原则一一当事人可以自 由选择是否订立合同2.自由选择相对人
3.自由决定合同内容
4.有权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有权选择合同的形式
(三)鼓励交易原则
下列情形合同无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合同订立制度:承诺效力一-非实质性修改且要约人未及时反对。3.可撤销合同制度中倡导变更而非撤销。
4.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