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务
刘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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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小结

发布时间:2020-09-20 16:06   发布人:刘艳芹   浏览次数:293

       自英国设立东印度公司以来,公司已有4xX年的历史,纵观各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富有成效的公司实践,在确立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模式时,均确认并奉行以下原则,这些原则时我们理解和评判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线索。

(一)资本支配与资本平等

资本支配与资本平等时确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石。资本支配体现为

出资者主权,意味着股东享有公司的最高权利(主权),这种权利时

其他权利的源泉,相对于其他权利具有至上性。股东是公司的真正主

人,公司的主要目的也是给股东的投资以回报。因此,各国公司法均

把决定公司重要的人事任免、股利分配、公司组织形式变动和制定、

, 修改公司章程等最重要的权利留给股东会,以保证股东对公司的基本

控制,防止公司行为的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