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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计划的申请和管理

发布时间:2019-12-30 14:43   发布人:耿振菲   浏览次数: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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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计划的基本制作程序

1.飞行前准备

    第一架飞机起飞前1h30min开始了解下列信息:1、起飞机场、航路、目的地机场和备降机场的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2、航空器准备情况;3、有关客货情况;4、航路、机场设施和空中交通服务情况;5、最新航行通告:6、影响飞行的其他情况;7、飞行人员是否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飞行前准备,准备情况是否合格;8、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

2.拟订次日航班计划

    拟订次日航班计划的依据有:1、班期时刻表;2、其他部门提供的加班、包机任务计划电报;3、有关部门布置的专机,以及其他飞行任务计划电报;4、航空器准备情况;5、空、地勤人员的安排情况;6、气象情况,航行通告,航线和机场各种设备保障情况;7、有关机场燃油供应情况:8、机长提交的飞行任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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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编制航班计划

     航班计划的编制要求包括:1、在当日15:00前完成编制,提供给运输、机务、乘务、食品、生产调度、货运等部门。之后如有更改,应记明更改原因、时间、航班号、机号,通知各部门.发更正计划报。2、编制好的航班计划、发飞行计划报。3、要客信息(航班号、要客身份、人数、舱位等级),通知各保障单位、值班经理。4、如果当日航班取消,次日补班,应当与各单位协商、填人次日的动态表。5、不迟于23:00以前制作次日的飞行动态表。

正班计划分为夏秋季和冬春季两个航班计划,由市场部负责制订,分别在每年6月,12月的航班协调会上申请,列入航班时刻表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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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生产办以传真电报的形式向总调提出申请,包括:原因,班次,班期,航班号,机型,航线走向及高度。

    2、总调与沿途管理局,官职部门,机场当局,海空军协调,同意后以电报形式批复,由生产班编入中期航班计划

1、由签派室通过当地站调提出申请

2、签派室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通报情况以加快批复

3、获准后签派加发PLN报和FPL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