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2 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 | |||
能力目标 | 知识目标 | 素质目标 | |
1.能正确进行民用建筑的分级。 | 1.掌握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 1、让学生在学习建筑构造知识的过程中获得成功的喜悦。 2、培养学生仔细、严谨的工作作风。 | |
重点、难点 | |||
1.建筑物的级别。 | |||
【视频讲解】 | |||
【 内容讲解】 | |||
1.建筑物的耐久等级 以建筑主体结构的正常使用年限为依据分成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为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为25~50年,适用于次要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为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按材料的燃烧性能把材料分为不燃材料、难燃材料、火试验,从受到可燃材料和易燃材料。耐火极限是建筑构件对火灾的耐受能力的时间表达,指的是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对建筑构件进行耐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一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规定,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如表1-1所示。 表1-1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普通建筑)
注: ① 除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②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③ 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确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不燃烧体。 ④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确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不燃烧体。 建筑物类型、耐久等级和耐火等级的不同,都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建筑构造方式的不同。例如,当建筑物的用途、高度和层数不同时,建筑物就会采用不同的结构体系和结构材料,建筑物的抗震构造措施也会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建筑物的分类和分级及其相应的标准,是建筑设计从方案构思直至构造设计整个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设计依据。 |